一、起草文件的必要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应对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程度减少和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等
根据《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防减救办发〔2024〕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原《林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于2023年7月份颁布实施,对我县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工作起到了有力指导作用,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亟待调整修订。一是2024年12月31日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牡丹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依照《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内容和《林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2023年版)》旧稿,结合我县实际重新修订起草而成。二是省、市减灾体制进行改革,我县跟进成立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并对灾害救助组织指挥机构进行重新明确。
三、文件起草过程
《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后,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参照《牡丹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案修订本地区预案。经认真研究,县应急局形成了《林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初稿。广泛征求了各镇及单位意见和建议。收到修改性意见和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同时,已在林口县政府网站发布征求意见稿,各有关部门、企业对当前的应急预案无不同意见。2024年1月份由林口县司法局审核提出修改意见,2025年2月份修改完成,县司法局给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四、文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林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保障措施和附则8章32节,较原预案增加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响应联动机制等内容进行调整。
《林口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送审稿)》主要包括9项内容。
1.总则。具体表述了《应急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1.总则。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规定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组成,明确了县委宣传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35家成员单位职责,明确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职责。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3.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3.灾害救助准备。
4.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规定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灾情信息统计报送、核查评估、会商核定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4.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
5.县级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助工作需要等因素,县级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一级响应级别最高。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5.应急响应。
6.灾后救助。规定了启动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后,县安全生产和防减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要指导受灾地区统计摸排受灾地区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倒损住房、冬春救助需求情况,明确需救助人员规模,及时建立台账,并统计生活救助物资等需求。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6.灾后救助。
7.保障措施。规定了救助资金、物资装备、通信人力和宣传培训等相关保障措施要求。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7.保障措施。
8.附则。对部分特殊情况及要求进行明确,解释了《预案》内部分名词术语,明确了预案实施或生效相关内容。依据《牡丹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牡政办规〔2024〕8号),8.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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