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文件的必要性
全面落实国家、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坚决在政治站位上扛起责任,坚决在整改措施上标本兼治,坚决在质量成效上普惠民生,全力解决全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体检督察整改成效,以高标准整改质量为美丽林口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等
《牡丹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排查整治“百日大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牡丹江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督导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组织各医疗机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地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通过此次“专项行动”逐步实现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高效化和安全化。
卫健局依托县医院感染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县疾控中心(监督执法局)对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自查整治情况进行排查。重点落实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环节的监督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本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和预案。细化收集、分类、处置流程,完善各项登记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职责分工,将工作落实到人。
政策文件:关于开展林口县医疗废物督导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