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一种“民告官”的法律制度,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行政复议申请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六)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九)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十)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十四)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十五)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三、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
四、申请行政复议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本机关的管辖范围;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需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吗?
需要申请人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等相关材料,期间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怎么写?
写清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具体请求、事实与理由、提交的复议机关和日期并进行签字或盖章即可。
七、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有哪些?
可以当面、邮寄或者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提出申请。对于不服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八、当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后多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机关和期限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最长不得超过1年。
九、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寻求法律援助吗?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十、行政复议期间可以查阅被复议的行政机关提交的证据材料吗?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答复、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除外。
十一、什么情况下行政复议会进行听证审理?
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也可以组织听证。
十二、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后多长时间可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情况复杂,经批准延长期限的,最多延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简易程序审理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十三、出现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后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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