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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17 来源: 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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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现发布《林口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县省市公开办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2118号)《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129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为全县晋位争先、振兴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县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法定主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明显提升其他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展开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规划信息栏目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信息,做好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2.做好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和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99条。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财政涉农补贴信息公开14条。

3.做好重点领域和疫情防控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稳岗就业、食品药品、义务教育、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工作进展、监督检查等信息600余条,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公开73条。

4.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对全县规范性文件、部分以政府办名义起草的文件、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采用图解、简明问答等方式开展全面解读,发布解读14个。扩大公众参与,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专栏公开征集重大草案意见、征集意见的数量、主要内容及采纳情况。

5.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用好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规范办理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级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等决策信息12条。

6.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新制定并发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我县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专栏中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均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县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由专人负责,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准确。各部门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程序、信息报送及审查备案制度发布信息。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府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加强安全保护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动一网通办,推进“办事不求人”。在政务服务大厅、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立公开标识和政务公开专区,提供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等服务,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检索渠道。安排专人实时服务权力清单管理系统,及时配置业务办理流程和推送动态调整数据,加强牡丹江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跟踪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和牡丹江市“互联网+政务,为“一网通办”提供良好基础。全面梳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不断完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环节、办结时限等办事指南要素,确保线上、线下数据同源一致。

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新开设10个,已录入全国政务新媒体系统,关停10个,并上报市公开办备案。

推进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省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政府网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联通。政府门户网站已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力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镇政府和县政府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根据《牡丹江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发了《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4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0

行政强制

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1.5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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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我县各单位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比较单一,个别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     

2.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1.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大对全县政务新媒体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力度,派专人负责,丰富发布内容,做好更新保障和建设质量,确保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建设。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灵活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我县政务公开队伍的业务能力。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政府办

撰稿:崔春美

校对:崔春美

一审:吴昊林

二审:赵耀东

三审:郞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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