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特编制本指南。
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inkou.gov.cn/
三、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https://www.linkou.gov.cn/mdjlkxrmzf/gkzn/zfxxgk_lists.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林口县公共服务中心202室,邮编:1576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林口县公共服务中心202室)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林口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林口县公共服务中心202室
联系电话:0453-3539939
电子邮箱:lkxzhzfj@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黑公网安备 231025020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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