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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 2020-08-06 来源: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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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查阅政府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制编制本指南。

一、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县公安局对外发布政府信息渠道

1.网络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

2.“林口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kxgaj110

三、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林口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平台(网址:https://www.linkou.gov.cn/mdjlkxrmzf/c105012/zfxxgk_ysq.shtml),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书邮寄至林口县公安局(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05号,邮编:157699)。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林口县公安局(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05号)当面提交申请书,并注明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四、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公安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林口县林口镇兴林大街205号

联系电话:0453-8890139

互联网联系方式:lkxgaj2019@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源:公安局

撰稿:梅华龙

校对:崔孝富

一审:梅华龙

二审:李泽江

三审:徐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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