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县升放气球安全管理,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职责,根据《黑龙江省气象部门2026年防雷与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牡丹江市气象部门2026年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统筹推进2026年全县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分级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依据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2.《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
3.《中国气象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雷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升放气球安全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中气安委办发〔2024〕1号)
二、检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气象局和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和林口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我县气象主管机构监管责任、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升放气球活动情况
气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活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重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
1.升放气球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2.升放气球活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
3.升放气球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所批准的内容相符合;
4.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和存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5.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
6.升放气球单位是否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
7.升放气球单位和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8.升放气球现场是否有专人值守;
9.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等。
(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
气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的其他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上一年度升放气球年度报告、升放气球人员、仪器设备、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条件等情况。
四、时间与工作安排
(一)组织部署阶段(2026年5月)
由林口县气象局排查县域内有资质的经营企业。
(二)活动单位自查与日常检查阶段(2026年5月-10月)
督促自查:通知并要求各资质单位对照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
现场检查: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如春节、国庆等)及日常巡查中,对发生的每一次升放气球活动力争进行现场检查。对资质单位的抽查每年不少于1次。
重点监管:加强对商业庆典、景区活动等气球升放频繁领域的监督检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11月)
整理全年检查资料,分析监管情况,总结工作成效与问题,并于11月15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
五、检查工作流程与要求
(一)规范检查行为
每次实施现场检查必须由2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主动出示证件,告知检查事项。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严格执行清单制度
使用检查清单:现场检查使用统一的《林口县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清单附表》相关表格,如实记录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单位签字确认。
问题与整改:发现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当场下达《林口县升放气球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清单附表》相关表格,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收到被检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及时组织复查,填写相关材料,实现闭环管理。
隐患销号: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整改一项,销号一项。
(三)严厉打击“七个严禁”行为
在检查中,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无资质升放气球;
2.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内容升放;
3.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
4.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存放违反规定;
5.违反标准规范规程作业;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
7.出租、出借、挂靠资质。
(四)信息管理与归档
档案管理:按照“一活动一档”、“一单位一档”的原则,对每次检查、每个单位的检查文书、记录、照片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信息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
六、保障措施
局内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检查人员、执法车辆及装备配备到位。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法纪律,廉洁公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林口县气象局
2026年4月30日
黑公网安备 23102502000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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