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我局已于2025年1月26日公开发布《林口县农用地(耕地)基准地价(征求意见稿)》,在规定征求期限内无反馈意见,且林口县农用地(耕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已于林口县人民政府第十次专题会议讨论通过。现由于土地级别范围发生改变,重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期限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7月6日。
在征求期限内各有关单位和相关社会人士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林口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请同时注明意见反馈方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1.意见反馈电话:0453-3527469;联系人:姜消寒、于畅;
2.意见反馈邮箱:zrzykflyg@163.com;
3.联系地址: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和平路1号,林口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