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级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民规〔2022〕11号)《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民发〔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开展林口县2024年度社会组织网上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和时间安排
(一)参报范围
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在林口县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向所属管理机关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2025年6月3日至8月30日(含当天),逾期未填报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内容及要求
(一)年度工作报告书:涵盖登记信息、负责人、理事、工作人员情况、党建情况、机构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含大型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会员管理等)、财务会计报告(需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二)其他材料: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批准文件、涉外活动说明、接受境内外捐赠资助情况说明。
三、年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
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请各社会组织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mca.gov.cn,实名注册法人账号后,依次点击“法人服务”—“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年检(年报)”—“在线办理”,进行网上填报,年报信息网上公开和存档,不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纸质版材料,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不加盖戳记。首次登录需要注册,请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扫描或拍照方式按照规定格式上传至“其他材料上传”版块。
(三)信息公开
社会组织提交年报后,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工作报告的准确度和完整度进行审核。对不完整、不清晰、未披露财务情况的年报,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根据登记管理机关的退回意见补充内容后重新报送。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审核通过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补报
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报送年报的社会组织,需先完成历年年报的补报并整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2024年度年报。
四、注意事项
(一)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据《黑龙江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暂行办法》(黑民规〔2022〕11号)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报送虚假材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三)更正规则:年报内容最多退回更正2次,最后更正提交日期需在8月30日前(含当天)完成。
五、政策咨询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电话:0453-3586416
社会团体填报指导手册 民非单位填报指导手册
林口县民政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