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高辉主持召开林口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 32 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林口县贯彻落实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林口县培训资源整合方案》;审议《林口县户籍居民殡葬惠民补助政策实施办法》;审议《林口县“十四五”规划纲要调整方案》;审议《林口县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审议《林口县贯彻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审议《林口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审议《林口县调整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工作方案》;审议《林口县加强财源税源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审议《202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项目申报方案》。
县委常委、副县长艾磊、刘长洲,副县长刘海超、候晓艳、郑苏楠、李广出席会议。县领导胡桐海、李微列席会议。
高辉指出,当前,正值我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各镇各单位要准确把握绿色龙江、美丽龙江建设带来的重大机遇,切实增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责任感、紧迫感,结合实际工作,完善细化措施、分工,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体现林口担当、展现林口作为。要抓实重点任务,厚植生态优势,加快绿色产业发展步伐,持续推动冰雪经济、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持续推动绿色生活方式转型。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就做好培训资源工作。高辉要求,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培训资源整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大局意识提站位,扛牢扛实政治责任,确保资源整合工作顺利推进。培训资源整合工作要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学校配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常态推进各项工作。
针对我县户籍居民殡葬惠民补助政策。高辉强调,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殡葬惠民政策落实的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通过殡葬惠民政策鼓励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切实将好事办好。要协同发力,狠抓落实。民政局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统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要积极宣传殡葬惠民补助政策,引导、动员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真正让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文明新风深入人心。高辉强调,要强化殡葬惠民补助资金全流程监管,加强政策执行和资金使用的廉政风险防控。要建立健全惠民政策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真正让好的政策惠及群众,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走深走实。
今、明两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时期。高辉要求,全县上下要切实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全面对标调整后的《纲要》内容,谋划研究落实举措,确保“十四五”期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落地。各镇各单位要重新审视“十四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举措,抓好统筹实施,夯实责任分工,要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规划内容顺利实施。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高辉指出,要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国企改革的重大意义,狠抓关键环节,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要加强统筹保障,推动工作落实落靠。
高辉要求,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要细化举措,有序推进改革深入实施。要落实责任,全力保障改革取得成效。
高辉指出,制定《林口县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是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保障财政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更加透明、公正、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方案》核心内涵,突出政治属性,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全县财政运行绩效和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以实绩实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方案要求,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高辉要求,此次调整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既加大了县级财力下沉力度,又规范了县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对于进一步支持镇级财政稳健运行、兜牢各镇基本支出具有重要作用。各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此次调整的必要性,按照方案规定要求,切实抓好落实,提高财政效能。
高辉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财源税源建设重要意义。明确重点,推动财源税源建设任务落实落靠。要明确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就做好债券项目申报。高辉强调,要牢牢把握政策机遇,全方位做好债券项目申报,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