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龙江省旅游局组织评定小组评定,黑龙江省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检查评定,批准“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黑龙江省旅游局组织评定小组、黑龙江省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0月份对“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景区进行检查评定,2011年12月31日批准“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景区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
一、国家和省评定情况
“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地景区位于林口县刁翎镇境内,1999年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地,2010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9年,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等11个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的“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中入选,国家领导人张思卿、蒋树声、邹家华、张梅颖、铁木尔·达瓦买提、布赫、周铁农等相继为纪念馆题词。
二、项目建设情况
“八女投江”遗址纪念工程项目,2011年被林口县委县政府列为重点推进项目,以红色精神、绿色原野为主线,以缅怀先烈、净化灵魂为目标,目的是复原历史原貌,使八女精神在实施“突破林口”战略中得到发扬和提升。该项目总投资5220万元,兴建集声、光、电于一体的大型纪念馆、文化碑廊、水上公园、环山抗联路及雕塑、抗联密营、培训中心及服务区等。通过五年的努力,将此处打造成红色精品旅游区。
该项目共分三期五年完成。第一期(2010年至2011年),投资3200万元建设遗址纪念馆、停车场、纪念广场。第二期(2012年至2013年),投资1220万元建设文化碑廊、环山抗联路、密营、观瞻平台和水上纪念公园。第三期(2014年),投资800万元建设培训中心(含餐饮接待服务设施)。
该工程已于2010年6月24开工奠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停车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的“八女投江”遗址纪念馆、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纪念广场已于2011年9月18日竣工并交付使用。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的水上公园、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的文化碑廊、环山抗联路现已完成基础设施。现二期工程正在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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