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经个人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聘任林山、袁绍伟、于忠明3名同志作为行政执法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共3人。
林山,男,黑龙江国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袁绍伟,男,黑龙江国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于忠明,男,黑龙江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单位:林口县司法局
电子邮箱:lkxfzj@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453-3585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