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经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林口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柏云雨同志为林口县水务局局长;徐海龙同志为林口县司法局局长;孙长春同志为林口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都基威同志为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周大勇同志为林口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蔡立明同志为林口县审计局局长;李佳、孙德华、张子臣、仇长春等同志为林口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温泉同志为林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王启东同志为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柏云雨同志林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吴志军同志林口县司法局局长职务;徐海龙同志林口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孙长春同志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尹强同志林口县水务局局长职务;周大勇同志林口县审计局局长职务;蔡立明同志林口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王静玉同志林口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孙海洲同志林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特此公告。
林口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来源:林口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撰稿:王昌胜
校对:钟吉鸣
一审:马博林
二审:王昌胜
三审:王瑞波